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第三次教师招聘启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加强艺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院专业发展水平,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经学校批准,结合艺术学院发展实际需要,2021年,艺术学院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有着重视美育的传统。学校2019年成立艺术学院,按照音乐系、舞蹈系、艺术与科技系、艺术教育中心四个方向进行建设。
艺术学院紧密围绕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育人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专业知识、精湛的艺术技能,音乐与舞蹈融合、人文和科学兼得的综合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立足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优势资源,坚持专业艺术教育和公共艺术教育协同发展,夯实学校美育基础,致力于建设复合型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具有华中大人文内涵的美育教育高地。以艺术与科技交叉为特点,探索和拓展艺术的功能与价值,彰显华中大艺术学院的办学特色。
二、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
专业 |
岗位职责 |
学历要求 |
1 |
小提琴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2 |
中提琴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3 |
大提琴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4 |
低音提琴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5 |
圆号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6 |
小号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7 |
双簧管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8 |
西洋打击乐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9 |
竹笛 |
课程教学 |
博士、硕士 |
10 |
作曲 |
课程教学 |
博士 |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
条件:
1、学科带头人
1)热爱艺术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对学科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构想,能够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带领科研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
2)在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含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科研机构、专业艺术院团担任正式或兼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造诣较深,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杰出成就,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或在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重大艺术类、社科类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或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其中,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影响力者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先。
4)一般应具有本专业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术骨干
1)热爱艺术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动学科发展和组织团队开展学术研究。
2)在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含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科研机构、专业艺术院团担任正式或兼职的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的教学经历与能力。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SSCI等国内外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或在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重大艺术类、社科类项目中担任主要成员;或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一般应具有本专业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优秀青年教师
1)热爱艺术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职责要求所需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理论研究、课程教学、舞台表演、公共艺术教育等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成绩或者具备优秀的资质和潜能。
应聘优秀青年教师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博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专业艺术院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为“申报年月”与“出生年月”之差)。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专业艺术院校,且本科、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方向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方式为“申报年月”与“出生年月”之差),具有一定艺术成就。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级重大艺术赛事获奖者(金钟奖、文华奖、CCTV电视大奖赛、文化部公布的A类、B类国际艺术比赛等)或在大型演出活动中担任独奏者优先考虑。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艺术学院的招聘专用邮箱hustart_hr@hust.edu.cn,并抄送至学校的招聘专用邮箱hr@mail.hust.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按“艺术学院”+“专业方向”+“姓名”的格式命名。具体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岗位申请表》;
2、申请者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者的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有则提供):
1)音乐表演方向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表演水平的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音乐会证明(演出节目单封面、封底、节目介绍);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明;或正式发表论文的扫描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需提供本人参与创作的音乐作品,包含公演节目单封面、封底、节目介绍等;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发表论文扫描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3)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的获批证明;如课题成果已出版,需提供扫描件,包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标注作者信息的介绍页;
4、身份证或户口扫描件;
5、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信2封,未附亲笔签名视同无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至少1封国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并附翻译件);
6、个人自荐信;
7、实习/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如有则提供)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请按照上述顺序于2021年8月15日12:00前提交应聘申报材料;第1项表格命名为“姓名+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第2-7项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或WORD,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五、支持条件和待遇
艺术学院将为教师提供个人发展所需的教学科研平台,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提供福利保障。
学科带头人的引进与招聘长期有效,欢迎随时接洽。薪酬待遇标准根据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和学术成就等,一人一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59194
(周一到周五09:00-11:30,14:30-17:00,假期间以邮件咨询为主)
联 系 人:李老师
网址:http://art.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