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办理因公赴台批件
一、 注意事项
1、我校没有赴台审批权。办理因公赴台批件由学校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后报湖北省台办或国台办审批。
2、所有赴台申请材料需在赴台前两个月提交至国际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
3、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同时请台湾邀请方协助及时办理入台证。
二、 提交材料
1、教职工所需材料:
※教职工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因公出国境申报平台上提交所有赴台申请材料扫描件,走网上审核流程,不再提供纸质版材料;同一批次赴台人员,需填写团组信息;网上提交的材料包含:
1)台方中文邀请函(含邀请方签名或签章);
2)台方提供的《大陆地区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含抵台时间、离台时间、活动地址、住宿地址以及与邀请函一致的邀请方签名或签章等完整信息);
3)邀请单位简介(应写明邀请单位性质、成立时间、主要负责人等基本内容);
4)参会人员还需提供参会人员名单(名单无需邀请方签名或签章)。其中,赴台参加两岸会议,需提供内地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含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等信息);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需提供会议承诺书(承诺书需写明该会议不涉及“一中一台”、“两个中国”及其它政治问题)和境内外主要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含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国家或地区等内容,大陆港澳台地区人员按地区分别归类,除外国人姓名外,其它信息均需提供中文或中文翻译);
5)赴台人员名单表(无需签字盖章);
※涉密教职工另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保密责任承诺书纸质版原件一份至师生服务中心14号窗口。
2、学生所需材料:
※学生赴台需提交所有申请纸质材料至师生服务中心14号窗口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本科生赴台需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报名审批表》一份(登录智慧华中大办事大厅-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申请,网上填报,获批后生成打印);研究生赴台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网上填报出国(境)申请,并生成打印、签字盖章,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原件一份。
2)台方中文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两份(含邀请方签名或签章);
3)台方提供的《大陆地区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复印件一式两份(含抵台时间、离台时间、活动地址、住宿地址以及与邀请函一致的邀请方签名或签章等完整信息);
4)邀请单位简介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写明邀请单位性质、成立时间、主要负责人等基本内容);
5)参会人员还需提供参会人员名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名单无需邀请方签名或签章)。其中,赴台参加两岸会议,需提供内地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含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等信息);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需提供会议承诺书(承诺书需写明该会议不涉及“一中一台”、“两个中国”及其它政治问题)和境内外主要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含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国家或地区等内容,大陆港澳台地区人员按地区分别归类,除外国人姓名外,其它信息均需提供中文或中文翻译);
6)因公赴台人员备案表原件一份(备案表需报院系书记签字、盖党章,本科生另需加盖学工部党章,研究生另需加盖研工部党章);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备案表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发送至changbo@hust.edu.cn;
7)赴台人员名单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无需签字盖章);
8)涉密学生另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保密责任承诺书纸质版原件一份至师生服务中心14号窗口。
第二步: 办理赴台通行证(签注)、赴台总结以及报账
一、 办理赴台通行证
1、如无有效赴台通行证,需本人现场办理并事先准备如下材料:
1)批件原件;
2)现场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有效赴台通行证的则无需携带身份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原件;
5) 加急件另需提交邀请函以及行程表复印件;
6) 应邀赴台团队:赴台材料需按每人一套准备(比如团组5人持同一批件赴台,团长1人持批件,其它参团4人需持批件复印件,不可共用一份批件);
7) 通行证办理一般需1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8) 赴台通行证办理已取消户籍地域限制,异地户口人员亦可在武汉办理。
以上材料1、4项在我办领取,其它事项由本人自行准备。办理赴台签注,无需提供入台证;入台证由本人通过台湾邀请方办理,请妥善保管好,此为出入台湾地区的必备文件(入台证需用A4纸彩色打印)。
2、 如持有有效赴台通行证,可申请代办,代办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补充:
1)填写《应邀赴台组团单位代办公函》,由代办人在师生服务中心14号窗口办理;
2)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有效通行证原件以及所需其它材料前往出入境部门办理赴台通行证。
3、办理赴台通行证的地址:
1.武汉市市民之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六9:00-16:00(不发证)
网址:
www.whcrj.gov.cn
咨询电话:027-12580
2.武汉东湖高新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咨询电话:67880300 67880666
二、赴台总结以及报账
1、返校后,赴台通行证由个人保管(中层干部交还组织部);
2、访台返校需及时提交总结。教职工登录因公出国境平台按要求提交总结。学生赴台总结至少1000字,需含赴台时间、赴台天数、赴台主要任务、赴台成果、心得与感想、有何建议等,电子版发送至changbo@hust.edu.cn;
3、持赴台批件复印件至师生服务中心14号窗口加盖报销许可印章;
4、赴台人员持加盖报销许可印章批件前往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